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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对外公开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发布时间:2024-11-01 09:01 来源:恩施州人民政府网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2023年9月7日至9月26日,湖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恩施州开展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3年12月18日向我州反馈了督察意见。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对督察反馈问题进行梳理研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制定了《恩施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现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问题、目标、效果为导向,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推进长江大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绿色崛起,努力把恩施州建设成为“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

《整改方案》提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扎实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现整改攻坚期内(整改方案经批准后的6个月内)完成1/3的整改任务,确保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督察组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依规依纪依法问责到位。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年度污染减排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到2025年,PM2.5浓度不高于26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5.7%,8县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居全省前列;地表水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的比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有效保障;全州生态质量指数(EQI)综合评价保持一类。生态环境风险有效管控,高质量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

《整改方案》列出了整改措施清单。对每项整改任务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实行清单化管理。在强力推进整改的同时,《整改方案》制定了4个方面强化措施:一是学思践悟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做好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增强保护内生动力。二是强化系统和全过程监管,严格“三线一单”硬约束,强化建设项目管理、危险废物管理,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三是坚持生态优先系统治理,推动工业园区和企业绿色发展,持续开展长江干支流10公里范围内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加快推进绿色小水电站创建,加快推进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补齐绿色高质量发展短板。四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巩固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整改方案》还从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整改责任、健全整改机制、严肃问效问责、强化信息公开等5个方面提出了组织保障措施,保障整改工作顺利开展。

下一步,恩施州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切实抓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努力把恩施州建设成为“两山”实践创新示范区。

责任编辑:向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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