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件(受理编号[2020]D67)
办结确认情况公示
根据建始县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关于扎实开展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件整改工作的通知》(建污指[2020]5号)文件要求,2020年11月16日,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建始分局、红岩寺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组成联合复核组对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受理信访件([2020]D67号)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复核,现将办结确认情况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4月8日。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1年4月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建始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邮政编码:445300,监督电话:0718-3222704。
附件:建始县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件(受理编号[2020]D67)办结确认表公示
建始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31日
附件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件(受理编号[2020]D067)办结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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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问题 | 举报者反映:建始县红岩镇梁水村7组向家湾有很多鱼塘,其中有2个鱼塘被山里渗透出的水污染成黑色,有粪水的味道,污染源未知(疑似山上有养殖场),曾向政府投诉未解决。 | |
整改措施 | 2020年9月29日,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联合红岩镇人民政府、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建始分局、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根据周边养殖大户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实际情况,县农业农村局现场给周边1个养殖大户和2个散养户下发了粪污处理建议书,明确了粪污处理的措施和要求,具体情况如下:1、建始县红岩寺镇鹏飞家庭农场:建议将山林中的粪水储存池内的粪水在10天内全部转运到种植基地,停止使用该粪水储存池,且将相关管道拆除、封堵;规范记录粪污台账;2、朱平洲养殖户:于2020年9月29日将原堆放在取石坑内的残留干粪进行清理,袋装存放,并在红岩寺镇政府的指导下进行处理;9月30日上午配合红岩寺镇政府对取石坑进行消毒清理工作;3、黄国香养殖户:将现场发现的猪粪均匀还田处理,并将外露的粪污用土覆盖处理;在今后粪污还田利用时按照5头猪1亩田的标准,正确将粪污还田利用。 | |
整改完成情况 | 2020年11月16日,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建始分局、红岩寺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组成联合复核组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复核,经现场复核,已全面整改落实到位,信访件涉嫌水体水质清澈,无黑水迹象,周边养殖户无粪污直排现象,具体情况如下:1.建始县红岩寺镇鹏飞家庭农场:已于2020年10月8日前,在红岩寺镇畜牧服务中心的指导下,将山林中粪水储存池内的粪水全部转运到种植基地,相关管道已拆除、封堵,并停止使用;2.朱平洲养殖户:已于2020年9月30日在红岩寺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城建环保服务中心的指导下,将原堆放在取石坑内残留的干粪进行全面清理,清除的干粪已运往刘家坪种植基地,并对取石坑用生石灰进行了消毒处理;3.黄国香养殖户:已将原堆放在农田的粪污进行还田处理;4.对鱼塘进行水质改善:已于2020年10月3日由红岩寺镇城建环保服务中心对1号塘及周边水体用生石灰进行了消毒;2020年10月9日由红岩寺镇水利服务中心对四个塘的水体使用“专用处理剂”进行了处理。 | |
主要领导(签字确认) | ||
包案领导(签字确认)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