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9日,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恩施州第二批生态环境问题编号〔2020〕D019、*〔2020〕D022、*〔2020〕D023、*〔2020〕D026、〔2020〕D029件(见附表)。我县高度重视,及时分办至相关县直部门进行处理。现按要求向社会公开。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2020〕D019 | 建始县业州镇指阳社区徐家沟疫情后清扫频次低(8月31日为最近一次清扫,系举报人要求后清扫),环境卫生差,要求恢复至疫情发生前的清扫频次。 | 建始县 | 其他 | 信访人反映2个事项: 1、信访人反映建始县业州镇指阳社区徐家沟疫情后清扫频次低(8月31日为最近一次清扫,系举报人要求后清扫),经核查:2020年7—8月间由于该路段实施天然气管道安装工程,道路开挖以后洗扫车无法进入现场进行机械化清扫作业, 仅由保洁员按照日常频次进行了清扫保洁。安装工程结束后,建始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未及时跟进调整机械化清扫作业频次。根据调查,8月31日夜间,应群众投诉要求,机械化作业设备到该区域进行了洗扫,其后,9月1日、9月2日、9月17日机械化作业设备到该区域进行了夜间洗扫,存在机械化清扫设备作业频次不足的问题。 针对信访人反映的“清扫频次低”问题,经建始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查证,人工清扫频次低不属实,机械化清扫设备作业频次低属实; 2、信访人反映建始县业州镇指阳社区徐家沟环境卫生差,经核查:业州镇指阳社区徐家沟为城区次干道,道路全长约2400米,宽7米,清扫保洁16800平方米,该区域内设置3立方米不锈钢垃圾箱5个,密闭式垃圾池7个。该道路自建成以来一直由建始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按照《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CJJ/T126—2008)》进行环境卫生管理与服务工作。该区域共有人工清扫保洁人员6人,每天分2个班次进行全天候清扫保洁,第一班为凌晨5时至中午13时,第二班为中午13时至夜间21时。机械化保洁、道路清洗为夜间21时至凌晨5时,基本实现24小时全覆盖。生活垃圾清运人员1人,每天集中开展两次清运。同时,建始县环境卫生管理所依据《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CJJ/T126—2008)》制定了城区保洁制度,对路段保洁不及时、清扫不彻底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2020年9月1日以来,为切实保障该路段的环境卫生管理与服务质量,同时确保环卫作业期间不造成交通堵塞,建始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科学调配作业时间,对该路段进行夜间洗扫。 经工作专班9月25日上午、下午、夜间三个时段,26日上午、下午两个时段到现场进行查看,该路段环卫工人在岗开展日常保洁,道路干净整洁,无暴露垃圾,垃圾箱、垃圾池内垃圾已全部清掏完毕,符合《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CJJ/T126—2008)》。但由于道路开挖期间机械未进行清扫,造成此时段内徐家沟段环境卫生差,属实。 | 属实 | 我县将举一反三,完善长效机制。一是广泛发动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自觉维护良好的人居生态环境;二是督促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对城区范围内所有路段进行精细化管理,确保城区干净整洁,努力提升城区环境卫生管理与服务质量,更好服务城市人民,建设宜居、宜业、宜旅县城;三是强化保障,按照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对城区道路机扫率的考核目标要求,配备设备,落实机械化清扫。 | 由建始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向云锋针对建始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未及时调整机械化清扫频次问题对建始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副所长余建华开展工作约谈,督促以此为戒,更好开展城区清扫保洁工作。 |
2 | *〔2020〕D022 *〔2020〕D023 *〔2020〕D026 | *〔2020〕D022号信访件反映:“建始县景阳镇景阳幼儿园斜对面,有一垃圾中转站,臭气熏天,蚊子多”。 *〔2020〕D023号信访件反映:“建始县景阳镇景阳幼儿园斜对面,有一垃圾中转站,特别臭,疑似农药气味,影响生活”。 *〔2020〕D026号信访件反映:“建始县景阳镇景阳幼儿园斜对面,垃圾中转站臭味大,已无法生活,给政府反映仅消毒一下,希望迁走”。 | 建始县 | 气 | 信访人反映3个事项 1、信访人反映景阳镇垃圾中转站建在集镇中心,经调查,景阳镇垃圾中转站建设前,景阳镇人民政府组建工作专班,结合景阳镇垃圾中转站建设要求,在全镇范围内进行规划选址,由于受集镇距离清江岸线较近和地形条件限制,反复讨论并选址于革塘坝社区,建始县2016年城乡规划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景阳镇垃圾中转站选址规划。此项问题属实。 2、信访人反映景阳镇垃圾中转站臭气扰民,经调查核实,景阳镇垃圾中转站周边100米范围内存在4户居民(张平宗家,距离垃圾中转站约50米,向登柱家,距离垃圾中转站约70米,向建眉家,距离垃圾中转站约70米,高本生家,距离垃圾中转站约30米)和一所幼儿园(名称为建始县景阳镇幼儿园,距离垃圾中转站约70米)。景阳镇垃圾中转站收集集镇生活垃圾后于中午11:00左右开展2次压缩作业,收集农村生活垃圾后于下午6:30左右开展1次压缩作业,每天共3次压缩作业,在进行垃圾压缩处理时段确有一定的臭味产生。此问题属实。 3、信访人反映多次向有关部门投诉,未得到解决,经调查核实,经景阳镇人民政府和县城市管理执法局自查,发现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未曾收到过关于此问题的投诉,但景阳镇城管中队于2019年6月接到过反映景阳镇垃圾中转站臭气扰民问题的投诉。针对投诉,景阳镇城管中队进行过整改:一是加强日常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对景阳镇垃圾中转站场区进行消毒和环境卫生的管理;二是加强厂区管理,确保废水、垃圾全收集不遗散;三是购置高压水枪,对场地、设施定期开展清洗。但限于景阳镇垃圾中转站所处位置和现有设施条件限制,垃圾压缩作业时的臭味问题未彻底解决,造成本次督察期间群众再次投诉。 | 属实 | 为解决垃圾压缩过程中散发臭味的问题,景阳镇人民政府制定了如下整改措施: 1.对景阳镇垃圾中转站作业区实行全封闭,确保在垃圾压缩作业时气味不扩散; 2.在景阳镇垃圾中转站作业区南侧修建一座蓄水池,便于提高景阳镇垃圾中转站场冲洗频次,更有效的消除地面附着残留物,防止生产异味; 3.在站内所有空闲地全部栽种防臭、防蚊虫的花草; 4.进一步加强景阳镇垃圾中转站三个压缩工作时段的精细化管理,把扰民的可能性降到最低。 5.2020年9月25日、26日景阳镇人民政府组织对景阳镇垃圾中转站周边群众开展了走访座谈,向群众介绍景阳镇垃圾中转站运行状况和客观存在的困难,进一步征求群众意见,争取群众理解;并发放了宣传资料,其中包含整改方案各项措施,以便于群众监督。 目前,景阳镇人民政府已开始着手实施整改设施建设,部分施工作业物料已于9月26日进场,相关施工图纸已于9月27日完成制定。 | 无 |
3 | 〔2020〕D029 | 建始县业州镇红土坪村6组,有一个木材雕塑厂,从早工作到晚,有时晚上也在工作,噪音扰民。 | 建始县 | 气、噪声 | 信访人反映2个事项 1、信访人反映“业州镇红土坪村6组,有一个木材雕塑厂,从早工作到晚”,经核查:建始县玉熙民族工艺品制作有限公司未生产。现场仅有一名值守人员,厂房内有大小木工加工机械:喷砂机、切割机、空压机、磨光机、曲线锯、镂铣机、开榫机、木线机、铣床、压刨床、平刨床、推台锯、激光雕刻切割机、数控机共30台,其中2台数控机床与1台激光雕刻机设置在单独加工房内。据了解该公司今年7月复产复工后,因受疫情影响一直未接到订单,至今处于停摆状态,期间未进行过夜间加工。不属实。 2、信访人反映噪声扰民问题,经核查:企业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固废以及噪声;废气主要为打磨环节产生的粉尘以及喷漆环节产生的废气,针对粉尘未建立收集处理设施,无组织排放;针对喷漆环节的废气建设有密闭喷漆房并配套了水帘柜进行处理;固废主要是雕刻环节产生的木屑,回收后利用,无外排;噪声主要是雕刻、打磨、组装时产生的生产噪声,针对噪声整个厂房采取钢架棚及塑钢对顶棚和四周进行了密闭,噪声较大的数控机床采用单独加工房进行了隔音处理。该公司生产过程中无废水排放,机床及激光雕刻切割机自带收尘设备,生产过程中个别工段粉尘无组织排放,喷漆房装有水帘柜,喷漆房已闲置,现场检查时没有近期使用过的痕迹,产生的木屑回收再进行再利用。该公司厂区与最近的民房相距约5米,正常生产过程中木工加工机械产生的噪声会对周边居民产生影响。属实。 | 属实 | 1、9月28日,州生态环境局建始县分局对建始县玉熙民族工艺品制作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余秀月进行了执法约谈,要求其在未完善相关手续以前,不得投入建设和生产。 2、9月25日,工作专班现场检查时,该公司负责人表示由于现有厂房距居民太近,愿意停止经营,马上拆除设备,完善手续后再选择合适地址改建生产。9月27日,州生态环境局建始县分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了核实,企业已全部拆除将机械设备。针对该企业“未验收先投”环境违法行为,经州生态环境局建始县分局班子研究讨论后认为该公司能认识到自身错误,积极配合,主动停止生产并拆除生产设备,再加上今年因受疫情影响,企业生存困难,根据国家省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企业疫后复工复产和湖北疫后重振的政策方针,决定对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免予立案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