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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建始县气象监测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和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1-15 14:41 来源:建始县气象局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一、制定《建始县气象监测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和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的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湖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建始县气象监测设施统筹规划建设和资源共享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加强全县气象监测设施的建设管理,统筹规划、统筹布局、统筹设计、统一标准、统筹建设、统筹应用,优化我县气象监测站网,共享气象信息资源。通过联络会商,建立气象设施建设统筹协调和资源共享机制,提高气象监测设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增强多部门气象灾害防御合力。

三、气象监测设施包括哪些?

答:气象监测设施,是指具备气象要素(温度、湿度、气压、风向、风速、雨量、能见度、天气现象、日照、蒸发、云、太阳辐射、土壤温度、土壤湿度、大气成分等)观测功能的仪器与装备,如气象站、雷达、测风塔、大气成分监测站等。

四、气象监测信息交换与共享用于哪些方面?

答:建立气象监测信息公益性共享机制,依托大数据平台实现气象监测信息交换与共享。各部门联合开展专业研究、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开发个性化、定制化气象数字服务产品、强化信息融合应用,促进气象与相关学科的交叉融合,共同提高防灾减灾和各行业气象服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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