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鲁伏明)

发布时间:2025-11-25 16:28 来源:建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鲁伏明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号为:房改0850号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建始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1月25日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