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日期:2025-02-12 08:40来源:建始县人民政府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建始县人民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制定《建始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根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1.县政府领导及分工情况;
2.县政府部门机关职能、机构设置等;
3.县政府及县政府办文件;
4.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5.县政府人事任免;
6.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渠道
建始县门户网站(http://www.hbjs.gov.cn/)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本机关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为县政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大数据和政务公开股(地址:建始县建始大道47-1号五楼办公室,电话:0718-3225789。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一)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填写《建始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点击下载表格)。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所需的政府信息应当描述明确、详尽,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二)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申请人通过当面提交或现场填写《建始县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申请公开所需信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纸张上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信函、电报、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即为申请时间。
3.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中国建始县门户网站上直接填写《申请表》并确认发送,同时电话告知受理机构。申请信息录入服务器的时间即为申请时间。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四)答复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收费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依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湖北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大数据和政务公开股是县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县政府及县政府其他工作部门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建始县业州镇建始大道47-1号;
邮政编码:445300;
工作时间:9:00-12:00,13:30-17:00(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718-3225789
传真号码:0718-3225580
“店小二”专线: 0718-12345
四、线下政府信息查阅点
1.建始县市民之家 办公地址:建始县业州镇建始大道47-1号一楼政务服务
政务服务大厅网办掌办区
2.建始县图书馆 办公地址:建始县业州镇奎星楼路10号
3.建始县档案馆 办公地址:建始县业州镇朝阳大道2号 联系电话:0718-3229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