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现将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21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建始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州、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结合单位职能职责,及时、全面、有效地主动公开本部门政务信息和业务信息,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高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单位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具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办公室,具体承担我单位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为提高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制定出台了《信息公开制度》,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发布三级审核制度,为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根据行业特点和工作侧重点以及社会关切热点,依法对本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的信息对外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1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时效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仍需进一步丰富与提升。
下一阶段,我们将严格按相关要求,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二)规范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同时,从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入手,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特别是要切实抓好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府信息的公开。
(三)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和途径。借助报纸、广播电台、电视、政府门户网站、移动信息等新闻传播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