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县直部门 > 县司法局

建始县司法局2022年政务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15:24 来源: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建始县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建始县司法局认真落实《条例》精神,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一项常态性工作,紧紧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以政府信息公开为抓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信息质量、丰富公开形式,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县司法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更新发布16条政府信息;在“建始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45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监督情况

依据《条例》精神,县司法局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责任分工、发布流程、保障措施等。由专人负责编审和信息发布工作,严格进行涉密审核,做到“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回应公众诉求和疑问,并接受公众和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地方相关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整改存在问题。

(四)监督保障

建始县司法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要求,及时更新政务公开相关规章制度,并将规章制度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不足。信息公开的业务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需进一步规范。

2.改进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全面改进和完善信息收集、整理和发布的运行体系,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提高创新意识,拓展公开渠道,进一步规范、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保证信息及时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建始县司法局

2022年12月31日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