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及时更新、完善,依申请公开内容不断充实,按要求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及时、全面、有效地主动公开本部门政务信息和业务信息,为民众提供了较好的政务信息公开服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
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由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党委其他委员担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局办公室承担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业务分管领导、意识形态分管领导、保密领导小组负责人三层审批进行公示,为信息公开工作长期有效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建立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审批机制。由信息对应部门和申请人填写《信息发布(保密、意识形态)审批表》,建立对应业务分管领导审查、意识形态分管领导审定、主要领导审查三层审批机制,加强信息公开把关审核,做到信息公开内容高效透明。
二是完善公开类目及内容。政务公开网站更新后,及时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更新单位职能范围、工作地点、联系方式、领导班子信息、机构内设情况及各股室具体职能职责等信息。公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及案件信息、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市场监管局的悉心指导下,我局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职责,主动向社会公开办事指南24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相关文件16 份,公告公示128期(其中食品抽检信息30期,行政处罚信息83期,其他信息15期)。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网站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结果信息312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82户。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 16 | 16 | 1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 128 | 128 | 128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
行政处罚 | 83 | 83 | 83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我局2020年度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度,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来,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离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距离。一是人员力量不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由相关人员兼带,时而出现公开不及时甚至停滞现象;二是信息公开覆盖面较小,各股室还需加强相应业务开展情况的公开透明性;三是对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掌握不熟练,应当加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及相关政策,更好、更高效地做好此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