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方式: | 0718—3245020 | 办公地址: | 建始县业州镇朝阳大道2号五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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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党组书记、局长 袁平
联系电话: 0718—3245020
办公地址: 建始县业州镇朝阳大道2号五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2:00,14:30至17:30)
主要职能: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对民族工作法律法规、民族政策和少数民族发展相关规划贯彻执行的督促检查职责。
(二)加强为民贸企业提供民族政策服务的职责。
(三)加强对民贸企业做大做强的协调工作,为民族企业提供服务。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宗教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掌握动态,提出政策性建议。
(二)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并监督贯彻执行;协调民族关系,办理有关保障少数民族各项权益的事宜,促进各民族平等团结、互相合作、维护社会稳定,负责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承办县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事宜。
(三)承担全县少数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等工作;承担抢救、研究、整理、传承、利用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工作的任务。
(四)参与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研究制定我县改革开放、发展经济的特殊政策和措施。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民族专项贷款、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管理;负责民族经济政策的调查、检查落实。
(五)在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指导下,研究我县少数民族教育、文化、艺术、卫生、体育等方面的特殊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承办相应事务。
(六)负责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完善和落实国家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优惠政策。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组织、统战、人事部门做好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
(七)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各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从事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加强与宗教人士的联系,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
(八)对有关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进行行政管理和监督。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九)对全县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办理宗教团体须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及时协调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负责本局机关和县级宗教团体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及党群工作。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宗教界人士的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
(十一)依照有关政策管理少数民族成份。
(十二)为民族企业提供民族政策服务。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