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要求,现将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瞿勇
职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联系方式:13197205566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税华
职务: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联系方式:18071929903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
附:建始县2025年农村供水三个责任人名录(千人以上)
建始县水利局
2025年11月11日
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要求,现将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瞿勇
职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联系方式:13197205566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税华
职务: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联系方式:18071929903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
附:建始县2025年农村供水三个责任人名录(千人以上)
建始县水利局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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