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鄂人社发〔2018〕64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创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要求,按规定对脱贫人口、未继续升学应届初高毕业生中的农村学员、农村低保家庭成员和就业困难人员中的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城镇低保人员给予每人每天25.5元的生活费补助。因大数据比对核查发现2025年技能培训中有10名学员人员身份为城乡低保,符合技能培训生活补贴申领条件。详情如下:
1.王为,参加2025年建始县就业培训中心第一期保健按摩师培训(建始县民族医院),生活补贴382.5元;
2.阮宗桂,2025年就业中心第二期民间工艺制作工培训(三里社区),生活补贴306元;
3.谭小军,2025年就业中心第二期民间工艺制作工培训(三里社区),生活补贴306元;
4.余小蓉,2025年就业中心第七期恩施土家菜厨师劳务品牌培训(三里新桥村),生活补贴306元;
5.王红,2025年就业中心第七期恩施土家菜厨师劳务品牌培训(三里新桥村),生活补贴306元;
6.姚本荣,2025年就业中心第十一期恩施土家菜厨师劳务品牌培训(长梁镇火龙村),生活补贴306元;
7.向学松,2025年天坤职校第一期厨师(中式面点师)培训(景阳镇兴隆寺村),生活补贴331.5元;
8.胡毕文,2025年天坤职校第一期种养植培训班(景阳镇挖葛村),生活补贴382.5元;
9.侯明娜,建始县2025年工业园区湖北德宝鞋业有限责任公司针车工项目化培训,生活补贴306元;
10.向桂春,建始县工业园区建始县诚成鞋业有限责任公司鞋业针车工项目化培训,生活补贴306元。
建始县就业中心培训指导股对事实和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后,上报县就业中心,就业中心对申报资料、补贴金额等项目进行审核、抽查并经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对政策、资料的合规性予以复核, 复核情况与申报资料一致。上述生活费补助共计:3238.5元,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现将审核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3月27日)。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各种渠道,向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举报电话:0718-3225484(就业中心办公室)
附件:1.2025年就业技能培训低保学员名单
建始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6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