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说明
专利申请是获得专利权的必要程序,是企事业单位、个人或其他有申请权的主体向国家专利主管机关提出申请,以获得某一发明或设计的专利权。专利权,简称专利,是最重要的知识产权之一,也是一种无形财产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我国的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
二、办理流程
发明专利:
申请流程:提出申请→受理→缴纳官费→初步审查→(初审合格)进入公布阶段→实质审查→审查意见→授权/驳回(以通知书形式)→授权后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公告并获得专利证书。
保护期: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
实用新型专利:
申请流程:提出申请→受理→缴纳官费→初步审查→审查意见→授权/驳回(以通知书形式)→授权后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公告并获得专利证书。
保护期: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
外观设计专利:
申请流程:提出申请→受理→缴纳官费→初步审查→授权/驳回(以通知书形式)→授权后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公告并获得专利证书。
保护期: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5年。
三、办理途径
1.电子形式办理:采用电子形式办理的,专利申请人可以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https://cponline.cnipa.gov.cn)注册为用户,在专利业务办理系统撰写电子申请文件并提交。
2.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为申请办理的,请选择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专利代理机构。
温馨提示:在专利代理服务过程中,一旦发现所委托的代理机构有违规操作行为,请与恩施州知识产权局专利科(0718-8110200)联系反馈。
3.纸件形式办理:
方法一:采用纸件形式办理的,专利申请人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政务服务”平台“表格下载”版块下载上述申请材料表格点击下载,填写后打印纸件申请文件,前往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武汉代办处提交纸件申请文件。
方法二:采用纸件形式办理的,纸件申请文件也可通过邮局邮寄的方式提交。武汉代办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广八路8号。电话:027-87157520,027-87641839,邮政编码:430072
说明:武汉代办处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在湖北省知识产权局设立的专利业务派出机构,主要承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授权或委托的专利业务及相关服务性工作。在恩施设置有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武汉代办处恩施工作站提供咨询服务,电话:0718-8110979
四、费用缴纳
1.网上缴费
缴费人可登录专利业务办理系统(http://cponline.cnipa.gov.cn),进入专利缴费服务模块网上缴费页面缴纳专利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费用。缴费人可选择微信、支付宝、银行卡或对公账户支付方式进行缴费。网上缴费的缴费日以网上缴费系统收到的支付平台反馈的实际支付时间所对应的日期来确定。
2.银行/邮局汇款
缴费人可以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专利费用。需在汇款当天最迟不超过汇款次日登录专利业务办理系统(http://cponline.cnipa.gov.cn),进入专利缴费服务模块电子缴费清单页面补充缴费信息提交电子缴费清单并补充完整缴费信息日为缴费日。因汇款时缺少必要缴费信息、逾期补充缴费信息或补充信息不符合规定的,造成汇款被退回或因款项无法退回而暂时存入专利收费账户(以下简称暂存)的,视为未缴纳费用。
银行汇款:开户银行:工行洪山区支行/户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武汉代办处账号:3202006709000477890。通过银行汇款,请于汇款当日把缴费清单传真至武汉代办处并致电确认。需传真的缴费清单包括:汇款单复印件、专利号、费用名称、缴费金额、回邮地址及邮编、联系人及电话。(电话:027-87157520,027-87641839)
邮局汇款:收款人姓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武汉代办处,收款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广八路8号。通过邮局汇款,应在汇款单附言注明正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及费用名称和缴费金额。
3.面交
缴费人可根据属地,就近前往专利代办处或专利局业务受理大厅的收费窗口缴纳专利费用。面交费用的,以缴费当天的日期为缴费日。
4.手机App
手机下载专利业务办理APP,可在线办理网上缴费(支持支付宝、微信支付),电子缴费清单提交、电子票据查询等费用相关服务。
5.专利费用的减缴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
1.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
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3.复审费;
4.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十年内的年费、开放许可实施期间的年费)。
注:同时适用其他专利收费减免政策的,可以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得重复享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