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交受字〔2026〕01号
各相关申请人及利害关系人:
申请人建始县祥太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新增定线旅游客运(关口游客中心至景江码头)的申请,经审查,申请事项属于本机构职责范围,申请材料符合法定的要求和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2条之规定,决定予以受理,并予以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6条之规定,各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建始县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股提出客观真实的陈述和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申辩权。
陈述和申辩人为法人的,陈述和申辩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陈述和申辩人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陈述和申辩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本机关地址:建始县业州镇建始大道路货运信息大楼(三楼);
联系人:万超,王小玲
电话:0718-3220595 传真:0718-3226202
建始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8月3日
新增定线旅游客运许可 | ||||||||||
序号 | 申报企业名称 | 班线起讫地 | 主要途径地 | 起讫地客运站情况 | 拟投入车辆情况 | 拟对开单位 | 备注 | |||
起点站 | 讫点站 | 车辆数 | 类型等级 | 新购或现有 | ||||||
1 | 建始县祥太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 关口游客中心-景江码头 | S339 | 清江画谷关口游客中心 | 景阳景江码头 | 6 | 大型高一级 | 新购 | 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