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301”首贷户贷款贴息政策操作指引>的通知》(鄂银〔2025〕98号)和《中国人民银行恩施州分行 恩施州财政局关于开展恩施州2025年“301”首贷户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中国人民银行恩施州分行审核,县财政局按照贷款金额、年化利率、使用天数等因素测算贴息。现将我县2025年度301“首贷户”贷款贴息资金拟发放情况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来电形式举报,也可以书面形式举报,举报的内容必须客观、真实。经查举报属实的,将取消其贴息资格。
公示时间:2026年6月24日-30日
举报电话:0718-3234477
建始县财政局
2026年6月24日
附:建始县2025年度“301”首贷户贴息申请明细公示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