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生态环境局建始县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根据《省市场监管局等七部门关于联合组织开展2024年度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计划在2024年9月18日至9月30日联合贵局开展检验检测机构抽查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抽查对象及范围
在全县登记注册的检验检测机构,严格按照信用风险分类等级差异化监管要求开展抽查检查,对信用风险低的减少抽查频次和比例,对信用风险高的提高抽查频次和比例。
二、抽查事项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核查机构管理体系运行情况;2.核查机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情况;3.查处机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以及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等违法违规行为;4.是否存在倒卖、出租、出借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行为。
州生态环境局建始县分局:对排放污染物情况的检查。
县交通运输局:对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管理制度落实及在用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
县公安局:1.检查公安交管部门“放管服”改革便民服务措施落实情况;2.检查机动车检验监管工号管理、账户使用情况;3.抽查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数据上传照片是否符合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检验监管的要求;4.是否严格落实“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先发标后审核”的服务要求;5.是否按照要求配置和使用检验智能终端、金属探伤仪等查验工具;6.是否在场地内宣传“检测标准及流程”“打击非法中介”等;7.是否落实机动车业务档案台账化管理。
三、抽查方式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四、任务分工
(一)县市场监管局为本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的发起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次抽查工作,并在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创建联合抽查计划任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二)州生态环境局建始县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负责完善本单位的抽查事项清单和执法人员库,随机抽取本单位检查人员1名,并将抽取的检查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报至县市场监管局(联系人:黄希军,电话:0718—3224331)。
五、相关要求
(一)检查人员要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做好现场取证,填写实地检查表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企业盖章,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工作职责依法采取后续处理措施,防止监管脱节。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处理。
(二)现场抽查检查结束后,检查组长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或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
(三)被抽取的检查人员,要服从联合检查组的统一安排,无故不得请假,原则上不再承担本单位原岗位上的工作任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筹调度执法车辆,保障检查组执法用车。
(四)全部检查事项完成后,检查组长及时汇总检查情况,形成书面联合抽查检查结果,同时整理相关资料报县“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