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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始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高坪镇客运出租车运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01 14:18 来源:建始县发展和改革局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建始旅安公共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为推动高坪镇出租车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通过成本监审、现场查勘、集体审议、价格听证等程序,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高坪镇客运出租车运价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运行价格及相关事项

(一)起步价、里程单价

日间(凌晨6:00至23:00)起步价为5.00元,基本运程1.5公里,超过基本运程后,4公里以内(含4公里)里程单价为2元/公里(每500米计价1元);在界定营运打表计费范围内4公里以上里程单价为3.00元/公里(每500米计价1.50元);超出界定的营运打表计费范围,由乘客和承运人协商确定价格。

夜间(23:00至次日凌晨6:00)起步价6.00元,基本运程1.5公里;超过基本运程后,里程单价为3.00元/公里(每500米计价1.50元);超出界定的营运打表计费范围,由乘客和司机协商确定价格。

(二)待客时间计价

乘客租乘等待时间3分钟(含本数)以内不计价,超过3分钟,每分钟计价0.50元,累计顺加。

(三)尾数取舍

严格按照计价器显示金额收取费用,不得拒绝找零。

二、拟定运营打表计费范围

集镇规划区范围内:

东至野三河大桥桥头路口(含地心谷景区出口);

南至高速公路出入口;

西至大堰塘老村委会;

北至花溪谷接待中心(含地心谷景区入口)。

在界定的营运打表范围内实行往返打表。

建始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按上述范围设置固定界址。

三、相关要求

1.严格执行政策。在相关站点和出租车内醒目位置公示打表范围、运行价格、尾数取舍等政策,让乘客明白消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对司机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素质培训,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为广大乘客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3.加强行业监管。相关职能部门要通力合作,加强对出租车行业的监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拒载、绕道行驶、不打表乱喊价、不找零及各种“坑客”、“宰客”、“甩客”等行为,并在每年春节期间进行专项治理。

4.及时公示宣传。出租车公司要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网络等形式做好价格公示及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实施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确保新标准顺利实施。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6年4月17日起执行,在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政策发生变化,从其规定。原《建始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全县出租汽车运行价格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发改价〔2023〕3号)文件中关于高坪镇出租车运价及相关事项部分同时废止。

建始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3月17日


责任编辑:颜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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