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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恩施州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8-17 16:17 来源:恩施州大数据中心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各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州直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的要求,我中心组织开展了2021年第三次全州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检查情况

(一)网站检查情况。截至2021年7月,全州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登记运行的政府网站44家,此次抽查44家,抽查率100%,合格44家,合格率100%。

(二)新媒体检查情况。截至2021年7月,全州在“湖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备案的政务新媒体156家,新增备案6家,关停4家。本次抽查政务新媒体238家,并针对政务新媒体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行回头看,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13家,合格率94.54%。

(三)“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办理7个,按时处理7个,无逾期。

二、主要问题

(一)政府网站主要问题。恩施州6月21日组织政府网检查,利川市人民政府网站栏目更新不及时情况较突出,通过督促现已整改。恩施州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网站存在更新不及时的现象。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教育局等网站主办单位存在工作人员更换但具体工作交接不彻底的现象。

(二)政务新媒体主要问题。存在已经申报关停但实际未履行注销手续的现象,鹤峰县还有13个政务新媒体申报关停但实际未履行注销手续。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将文件要求学深学透

各县市、州直相关单位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8〕10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11号)、《关于开展全省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工作的函》、《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备案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各县市要组织县市直相关单位、乡镇新媒体管理工作人员学习。

(二)迅速整改,将具体工作做实做细

一是各县市、州直相关单位对本县市、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政务新媒体进行清理,同步抓好整改工作,以各县市、州直相关单位为责任主体对实际运行的政务新媒体进行备案,对需要注销的政务新媒体迅速注销。

二是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将纳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结果,各县市、州直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平时做好日常工作,如有人员变动需做好工作交接,并将相关人员变动情况告知州大数据中心和恩施日报社,加强工作衔接和沟通。

恩施州大数据中心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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