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时长 | 公开范围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
| 机构概况类 | 领导简介 | 领导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主管或分管工作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发布本地区、本部门、本机构的负责人信息,可包括姓名、照片、主管或分管工作等,以及重要讲话文稿。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任期内 | 全社会 |
| 政府工作机构 | 机关职能、联系方式、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负责人姓名、邮政编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二款: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长期,最新有效 | 全社会 | |
| 规划计划类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 恩施州信息化建设“十四五”规划、建始县“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三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长期 | 全社会 |
| 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服务事项类信息 | 行政许可结果 | 行政许可结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五款: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有效期内的,均应保留;无明确有效期的,3年 | 全社会 |
| 办事依据、条件、程序 | 办事依据、条件、程序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条: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第四十条: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五款: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长期,最新有效 | 全社会 | |
| 行政处罚类信息 | 行政处罚决定 | 行政处罚结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六款: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一般3年;公开超过一年,且不在失信企业名单的,可依申请提前撤回 | 全社会 |
| 依据、条件、程序 | 对盗窃电能行为、电力建设项目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和技术、未按规定从事技术市场经营活动、危害电力设施安全逾期不改正、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或者扰乱供电、用电秩序、未经许可从事供电或者变更供电营业区的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六款: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行政裁量基准一律向社会公开,接受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监督。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长期,最新有效 | 全社会 | |
| 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权责清单 |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审批、从事拍卖业务的许可、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组织协调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外商投资咨询服务、外派劳务项目审查 | 新时代政务公开重要文件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长期,最新有效 | 全社会 |
| 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 |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核定技术性收入、电子电器产品维修服务备案等证明用途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 ||||
| 财政财务类信息 | 财政预算 | 收支总体情况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一般 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本部门职责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七款: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 财政部门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 | 长期 | 全社会 |
| 财政决算 | ||||||
| 政府采购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将政府采购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本条前三款规定的公开事项,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一条:政府采购的信息应当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长期 | 全社会 | |
| 履职信息类信息 |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涉及乡村振兴与业务工作结合的相关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九条: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十一款: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长期,最新有效 | 全社会 |
| 人事类信息 | 招考录用 | 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及录用结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十四款: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及录用结果。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1个周期 | 全社会 |
| 其他主动公开内容 | 回应关切 | 发布准确信息,有效回应关切、消除误解、澄清疑虑,辟谣信息 | 新时代政务公开重要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要在宣传部门指导下,按程序及时发布由相关回应主体提供的回应信息,公布客观事实,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发布动态信息,表明政府态度。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要邀请相关业务部门作出权威、正面的回应,阐明政策,解疑释惑。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网络谣言,要及时发布相关部门辟谣信息。回应信息要主动向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推送,扩大传播范围,增强互动效果。 | 及时 | 1年 | 全社会 |
| 建议提案办理 | 受理日期、答复日期、答复部门、答复内容、有关统计数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九条: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做好意见建议受理反馈情况的公开工作,列清受理日期、答复日期、答复部门、答复内容以及有关统计数据等。开展专项意见建议征集活动,要在网站上公布采用情况。以电子邮箱形式接受网民意见建议的,要每日查看邮箱信件,及时办理并公开信件办理情况。 | 及时 | 长期 | 全社会 | |
2025年建始县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责任编辑:吴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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