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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建始县应急管理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发布时间:2025-07-02 16:24 来源:建始县应急管理局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范围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机关信息

机关简介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二款: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全社会

机关信息

领导信息

领导姓名、主管或分管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发布本地区、本部门、本机构的负责人信息,可包括姓名、照片、主管或分管工作等,以及重要讲话文稿。

全社会

机关信息

部门财政预算

收支总体情况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本部门职责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七款:财政预算、决算信息。《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财办发〔2019〕77号:收支总体情况表: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和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的预算金额)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开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全社会

机关信息

部门财政决算

收支总体情况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本部门职责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七款:财政预算、决算信息。《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财办发〔2019〕77号:收支总体情况表: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与预算相比)进行说明;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金额,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及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全社会

机关信息

政府采购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将政府采购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本条前三款规定的公开事项,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一条:政府采购的信息应当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但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

全社会

机关信息

公务员招考

公务员职位、名额、报考条件、录用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十四款: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及录用结果。

全社会

机关信息

事业单位招聘

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拟聘人员名单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全社会

机关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二条:行政机关编制、公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应当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内容。

全社会

机关信息

政府

信息

公开

工作

年度

报告

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其他需要 报告的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  四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  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  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社  会公布本级政府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第五十  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  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  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工作考核、 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社会

机关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十二条: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政府信息的索引、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

全社会

机关信息

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

年度信息发布总数、各栏目发布数、用户总访问量、服务事项数和受理量、网民留言办理情况、平台建设、开设专题、新媒体传播、创新发展和机制保障等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要编制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内容主要包括年度信息发布总数和各栏目发布数、用户总访问量、服务事项数和受理量、网民留言办理情况,以及平台建设、开设专题、新媒体传播、创新发展和机制保障等情况,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于每年1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

全社会

政策文件

规章,规范性文件

集中发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包含名称、文号、发布部门、发布日期、实施日期、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一款: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全社会

政策文件

政策解读

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解决的问题等

新时代政务公开重要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政府网站发布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策文件时,应发布由文件制发部门、牵头或起草部门提供的解读材料。通过发布各种形式的解读、评论、专访,详细介绍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解决的问题等。国务院文件公开发布时,应在中国政府网同步发布文件新闻通稿和配套政策解读材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

全社会

政策文件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文件名称、文号、发布部门、发布日期、实施日期、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二十条第一款: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全社会

建议提案办理

办理答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从2017年开始,各地区、各部门在总结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全文公开。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都应全文公开。

全社会

建议提案办理

年度办理总体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同时,还应当适当公开本单位办理建议和提案总体情况、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有关工作动态等内容。

全社会

互动交流

意见建议受理反馈情况

受理日期、答复日期、答复部门、答复内容、有关统计数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做好意见建议受理反馈情况的公开工作,列清受理日期、答复日期、答复部门、答复内容以及有关统计数据等。开展专项意见建议征集活动,要在网站上公布采用情况。以电子邮箱形式接受网民意见建议的,要每日查看邮箱信件,及时办理并公开信件办理情况。

全社会

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裁决

名称、依据、条件、办理程序、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 二十条第五款: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 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处罚事项

名称、依据、条件、程序;行政裁量基准;行政执法人员、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 二十条第六款: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 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基准制定和管理

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强制

名称、依据、条件、办理程序、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强制决定;行政执法人员、职责、权限、救济渠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

二十条第六款: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

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

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8〕18号:(四)强化事前公开。行政执法机关要统筹

推进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

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

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

事项清单等信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职权职责,编  制并公开本机关的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事项名称、 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公开的信  息要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并及时根据法律法规及机构职能变  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对外

管理

服务

事项

行政检查

环境保护、公共

卫生、安全生产、

食品药品、产品

质量监督检查的

主体、人员、职业

责任、权限、依据、

程序、执法流程

图、办理结果、

救济渠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第  二十条第十三款: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 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 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8〕18号:(四)强化事前公开。行政执法机关要统筹

推进行政执法事前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

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  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  事项清单等信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职权职责,编  制并公开本机关的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事项名称、 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公开的信  息要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并及时根据法律法规及机构职能变  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权责清单

新时代政务公开重要文件

决策预公开

决策草案

决策草案及其说明、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公 众意见、专家论证意见的采纳情况,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第十五条: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  和期限。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因情况紧急等原因需要缩短期限的,公开征求意见时应当予以说明。第三十二条:决策机关应当通过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政府网站以及  在本行政区域内发行的报纸等途径及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对  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或者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 应当说明公众意见、专家论证意见的采纳情况


责任编辑:向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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