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基准地价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自然资办函〔2024〕185 号)要求,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2020年3月修正)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县拟就建始县集体建设用地和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听证机构
建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听证内容
建始县集体建设用地和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三、听证会时间
2025年9月17日9:00点。
四、听证会地点
建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楼会议室。
五、听证会参加人员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参加人员。
根据相关规定,此次报名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代表。
本次听证会拟定听证代表34名,由我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或农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组成。
(二)听证参加人员的产生方式。
1.各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或农民代表1人 (共10人) :原则上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2人):原则上由县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各推荐一名。
3.相关单位代表(共12人):原则上由县政府办、县委政法委、县纪委监委、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统计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信访局各推荐1人。
4.各乡镇(区)人民政府代表10人: 原则上由业州镇、长梁镇、高坪镇、花坪镇、红岩寺镇、景阳镇、官店镇、三里乡、龙坪乡、茅田乡人民政府各推荐1人。
六、报名方法:
各单位于2025年9月5日17:30以前将个人有效信息(姓名、性别、单位、职务等)以电子表格方式发至建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建始县业州镇北环路146号;联系人:李晟鹏;联系电话:13317267288;邮箱376697568@qq.com)。
七、听证会程序:
(一)主持人宣布听证开始,介绍听证员、记录员,宣布听证内容和事由。
(二)听证主持人告知听证注意事项。
(三)技术承担单位代表介绍建始县集体建设用地和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四)听证代表发言。
(五)技术单位现场解答。
(六)听证会主持人总结陈述。
(七)听证会参加代表审阅、核对《听证笔录》并签字。
(八)听证会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
八、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参加人应当按规定出席听证会,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
(二)听证会前及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不能传播,应该保密。
(三)听证代表届时应准时参加,逾期不到指定地点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主动放弃。听证代表应遵守听证会纪律,不得喧哗,不得中途无故退场。
(四)全体参加会议人员应该保持会场秩序,手机调成静音。
(五)会议时间若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建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