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 12月5日建始网站 “公示公告”栏发布的《关于限期办理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的公告》要求,截至2024年11月20日,未收到相关矿业权人有关申请或递交书面异议材料。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矿业权管理改革完善出让登记工作的通知》(鄂自然资规〔2024〕1号)等相关规定,报县政府同意,依法对建始县大理矿业有限公司孟家湾石英砂、磷矿等10家已到期的采矿许可证按法律规定进行公告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采矿权名单
建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