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建始县人民政府批准,建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挂牌方式出让建始县P(2025)44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
容积 率 | 绿地 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高度 | ||||||||
建始县P(2025)44号 | 业州镇柏腊树社区、烟墩山村 | 40000.00 | 商业用地 | 1.0≤且≤2.5 | ≥15% | ≤45% | ≤54米 | 40 | 1800 | 9000 | 10或10的整数倍 |
说明:
(一)价款以人民币计算。
(二)上述地块内的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共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挂牌成交确认后,如实际面积有误差,也不影响或改变已成交的结果;公告内容及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以地块出让文件和最终审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内容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组织或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单独竞买亦可联合竞买。
三、本次挂牌设有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该挂牌地块现状出让,出让人不组织踏勘,申请人自行到现场踏勘。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12月10日14:30时前按文件的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到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出让文件,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14:30时。
六、竞买保证金交纳方式:竞买申请人汇款人名称必须与竞买人名称一致,汇款用途须注明“P(2025)xx号地块竞买保证金”。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25年12月10日14:30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户 名: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始支行;
账 号:42001726308053005620;
用途:“建始县P(2025)XX号地块竞买保证金”。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的时间、地点
公告时间: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2月2日。
挂牌时间:
P(2025)44号:2025年12月3日8:30至2025年12月12日15:00;
挂牌地点: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三室。
挂牌时间截止时,请竞买人准时参加挂牌结果现场确认会议。若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则转入现场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地址: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始县业州镇建始大道建始县交通货运信息大楼)
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黄女士 0718-3230069
建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人:李先生 0718-3225550
建始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