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建始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等单位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通知》(建编发〔2024 〕9号)文件精神,2024年6月,我县城市管理执法机构改革,增加住建领域房屋和市政建筑市场及造价、房地产市场及物业行业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截至目前,建始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受理涉嫌擅自预售商品房案件线索1起,正在办理过程中,待案件查证属实,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后,将按程序予以公示公开。
暂未接收到未经批准擅自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等其他方面违法违规行为问题线索,也未作出相关处罚决定。
专此说明。
建始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