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

建始县林业局证明事项保留清单

发布时间:2025-07-14 12:12 来源:建始县林业局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建始县林业局证明事项保留清单
序号办理事项名称证明事项设定依据依据效力层级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事指南
1森林植物及产品产地检疫森林植物及产品产地检疫《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 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湖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 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鄂政发(2014) 40号) (二)部分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第20项。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建始县林业局县森林植物检疫站本人申请→植物检疫站实地实施植物检疫→出具证明
2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三十一条;《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 第四条。法律、部门规章建始县林业局县林木种子站本人申请→县林木种子站人员实地查看→出具证明
3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植物检疫条例》第三条、第七条、第八条;《湖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十七条;《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鄂政[2017]20号)二、下放管理层级的项目第21项。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建始县林业局县森林植物检疫站本人申请→植物检疫站实地实施植物检疫→出具证明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