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始县林业局证明事项保留清单 | |||||||
| 序号 | 办理事项名称 | 证明事项 | 设定依据 | 依据效力层级 | 索要单位 | 开具单位 | 办事指南 |
| 1 | 森林植物及产品产地检疫 | 森林植物及产品产地检疫 |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 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湖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 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鄂政发(2014) 40号) (二)部分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第20项。 |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建始县林业局 | 县森林植物检疫站 | 本人申请→植物检疫站实地实施植物检疫→出具证明 |
| 2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三十一条;《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 第四条。 | 法律、部门规章 | 建始县林业局 | 县林木种子站 | 本人申请→县林木种子站人员实地查看→出具证明 |
| 3 | 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 | 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检疫 | 《植物检疫条例》第三条、第七条、第八条;《湖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十七条;《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鄂政[2017]20号)二、下放管理层级的项目第21项。 |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建始县林业局 | 县森林植物检疫站 | 本人申请→植物检疫站实地实施植物检疫→出具证明 |
建始县林业局证明事项保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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