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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始县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4-03-06 16:48 来源:建始县应急管理局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一、简述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部门的政务信息,按照《湖北省政务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编制建始县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县应急管理局领导介绍、主要分工

2、县应急管理局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3、县应急管理局制定的部门文件及相关工作规则

4、县应急管理局重点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5、全县安全生产主要数据

6、县应急管理局人事信息

7、县应急管理局采购信息

8、县应急管理局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9、其他依据规定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信息公开机构

县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为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办公时间为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18-3222295 传真:0718-3222561

通信地址:建始县业州大道69号,邮政编码:445300

电子邮箱地址:jianshiyj@163.com

店小二服务专线:0718-3228580,专线接办人员:向双娥 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股工作人员

(三)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公开形式,通过建始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建始县应急管理局公布,网址:http://www.hbjs.gov.cn。

(四)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县应急管理局将在信息生成后及时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生成后15日。已公开信息至少保留1年以上。

三、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符合《规定》要求但未主动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公开。

(二)受理机构

申请县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的受理机构为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办公时间为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18-3222295 传真:0718-3222561

通信地址:建始县业州大道69号,邮政编码:445300

电子邮箱地址:ysqgk1@hbjs.gov.cn

(三)公开程序

1、申请提出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建始县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州应急管理局信息网上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受理机构电子信箱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直接到受理机构办公地当面提出申请。

3、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进行登记,并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同时答复申请人。决定公开的,应当在申请人办理申请手续后当场公开;不能当场公开的,应当在申请人办理手续后10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将公开形式告知申请人。决定不予公开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向有关监督机关反映。

因信息资料处理等客观原因及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决定是否公开或者提供信息的,经信息公开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可以将期限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

四、申诉监督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建始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申诉或投诉,向监察机关举报,还可以通过向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申请人需说明理由。

附件:建始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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