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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始县应急管理局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6-07 11:05 来源:建始县应急管理局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27日至5月23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应急管理局进行了巡察,并于7月28·日向县应急管理局反馈了巡察意见,县应急管理局就巡察反馈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改,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责任落实情况

1.明确整改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张祖会为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及二级单位负责人、各乡镇安全生产服务中心(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全面负责;副组长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分管责任,督促分管股室和中心严格落实整改任务;各股室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是整改工作的具体实施者。

2.切实提高认识,强化整改落实。县应急管理局党委自觉站在政治高度和全局角度,深刻认识县委巡察的重要意义,局党委高度重视,将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作为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质量、加强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的有利契机,局党委书记张祖会同志坚决担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会议,将全体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巡察整改工作的安排部署上来。

3.全面进行整改,强化落实见效。认真学习领会巡察反馈意见建议精神,针对巡察反馈的28个面上问题,注重从问题表现上举一反三,从根子上查找原因,研究对策,压实责任,切实做到标本兼治。按照问题清单,分工协作,制定了《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制定了整改具体措施48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截止2023年10月27日,28个面上问题已完成整改19个,基本完成5个,未完成4个。

    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委工作要求方面存在的问题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不全面、不深入”的问题

基本完成。一是对漏学内容及时开展补学,在8月25日召开的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上,对2019年3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2020年4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就安全生产作出的重要指示、2020年6月28日、7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等内容进行专题学习。班子成员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批示精神中“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安全与发展”、“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等核心内容,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研讨。二是完善跟进学习和贯彻落实机制,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列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首学内容,要求及时列入议题上会学习。在办公室建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台账》,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持续跟踪记录上报。截至目前,台账已登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15次。三是认真落实班子成员联系乡镇工作制度,对各乡镇安全生产服务中心(中队)进行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指导、监督。四是将在11月份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立足岗位作贡献”活动,全系统党员干部围绕安全监管、应急救援、防灾减灾救灾和服务群众的岗位实际进行研讨交流。

2.针对“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有盲区,部分工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未压实”的问题

已完成。一是县安委办组建工作专班对全县关于明确小型(新型)游乐设施、校外托管机构、工贸领域安全监管责任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提出了明确担负部门监管责任的建议,并报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形成政府决议。在7月24日的县安委会2023年第三次全会上宣读了《关于明确小型(新型)游乐设施、校外托管机构、工贸领域安全监管责任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切实消除监管盲区。二是2023年5月,指导督促县科经局及时调整县工业专委会及县商贸(成品油)专委会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进一步厘清成员单位职责;开展工贸领域企业摸排,并建立了监管台账;积极推进全县工业及商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定期调度工作情况。三是多次召开协调会,商议县应急管理局与科经局在工贸领域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责边界并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了责任推诿的问题。

 3.针对“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不完善,应急救援能力存在短板”的问题

(1)针对“应急预案编制滞后”的问题

基本完成。9月20日开展了以“预案修编的原则”、“预案的体系建设”、“预案修编的时间和工作要求”为内容的预案编制和管理业务培训,参会范围覆盖全县各乡镇及相关单位。10月19日对全县预案修编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目前各乡镇和部门正在进行预案的修编工作,待专家评审,发布实施后报我局备案。

(2)针对“应急救援队伍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已完成。全县共有27支应急救援队伍,其中3支综合救援队,11支区域救援队,13支专业救援队,救援队伍人数和救援装备数量已经登记造册,建立了县域内各应急救援队伍花名册。

(3)针对“应急救援专业处置水平不高”的问题

    已完成。一是根据全县消防救援站规划布局,分别设立建始县应急救援大队业州中队、茅田中队、花坪中队、高坪中队,从2023年退役军人中招录两名退役军人安置至业州中队、花坪中队,切实加强了基层消防救援能力建设,补充了乡镇消防救援力量。二是2023年9月11日至9月15日,组织各乡镇专职救援队伍在景阳镇景江旅游码头附近水域开展了水上救援能力提升训练,训练科目涉及船艇组装及调试、手抬机动泵和浮挺泵操作等,提高了乡镇队伍应对水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三是2023年8月11日,派出14人组队赴重庆市奉节县,参加“生命至上·2023”重庆市长江三峡库区危岩地灾应急救援实战演习,通过队伍合练和参演,达到了以演促训、紧贴实战的目的。现阶段已完成部分专业救援队伍演练,下一步重点对森林火灾突发情况进行应急救援队伍综合演练等其他演练按照任务阶段实时推进。            

4.针对“县应急指挥平台功能不完善,指挥调度不顺畅”的问题

(1)针对“规划设计不优”的问题

已完成。2023年对指挥中心视频终端进行调试,更换音响、话筒设备,对会议室进行改造升级,目前运行状态正常。

(2)针对“预警监测功能不足”的问题

未完成。已接入腾飞、桂花建材、荣刚、长盛四家非煤矿山视频监控,接入盛大烟花爆竹销售公司和方正烟花销售有限公司,其余视频监控点正在积极对接中。

(3)针对“数据信息共享不充分”的问题

已完成。已和县自规局、县城管局视频监控完成对接,县自规局地灾点监测预警平台汛期已上线使用,已接入森林防火卫星监测系统,值班室保持24小时登录,一旦发生火灾预警能及时知晓定位。

5.隐患治理不到位,落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有差距

  (1)针对“对火情频发多发管控不力”的问题

基本完成。一是在今年秋冬季及明年春季森林重点防火期内,计划开展联合督办检查6次,目前已开展1次。二是县森防指10月27日已下发森林重点防火期工作方案,各乡镇已全面启动森林防火各项工作;为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县政府印发了野外违规用火举报奖励机制的通知。三是广泛开展各类森林防火宣传,11月7日参与“119”消防宣传月进行防火宣传,后续将持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四是为切实降低重大森林火灾风险,各国有林场已完成森林防火线维修123.82km,供电公司已完成林区高压线路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其中35kV高压线9.75km,110kV高压线0.7km,220kV高压2.5km,500kV高压线0.5km。

(2)针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的问题

已完成。一是已建立2020-2022年问题隐患台账,并对2020以来未完成整改的28条问题隐患纳入全县安全生产领域“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监督范围,7月19至22日,由“两办”牵头,联合县安委办对县直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同时,加强日常督办,切实推动上级交办隐患件件有回音,及时整改销号。截至目前,2020年州安委会交办问题隐患23处均已整改;2021年省、州交办问题隐患263处,已整改260处;2022年省、州交办问题隐患56处,已整改53处;2023年县政府挂牌重大隐患2处(整改期内),州安委会交办全国“两会”期间督查反馈问题18处,目前已整改16处。所有未整改事项均办理延期手续或在整改期内。二是同时注重建立长效机制,督促各行业、各部门及生产经营企业认真落实《恩施州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闭环销号管理制度》,对企业自查、部门检查、上级交办问题隐患建立了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并将此项工作要求纳入县安委会工作督办、年度考核内容。

6.针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复盘研究不够,警示效应彰显不足”的问题

已完成。一是建立安全生产形势分析通报制度,县安委办印发了《2023年1-6月安全生产形势简析》。每次县委平安稳定会上,县安办均结合当前全国、全省、全州以及本县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风险,发挥事故警示效应,强化安全生产措施。二是针对“7.29”较大交通事故等跟踪督办整改建议落实情况,督促相关部门举一反三,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三是已形成督导机制,并于国庆、中秋等重点时段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督办检查。四是在全县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期间,共开展周调度14次,全县累计派出督导检查组245个,邀请专家23人次,检查企业和单位2800家次,督办整改问题隐患1185条;共立案20起,罚款64.34万元。五是开展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自专项行动以来,已开展周调度23次、月调度7次,各乡镇各部门共抽查检查企业3941家次,发现重大事故隐患38条,已整改34条,行政处罚46次、累计金额49.174万元。六是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5次,印发通报5期。

7.围绕县委“康养金地•和美建始”的战略布局,主动担责履责不够

   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了党代会报告,推动干部职工深入了解掌握全县发展战略布局。二是结合实际,切实将保障旅游安全作为服务中心的切入点,今年以来,全县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5次,均将旅游安全纳入了督查检查重点内容,其中,7月19至22日,由“两办”牵头,联合县安委办到县文旅局就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交办问题隐患整改等内容开展了现场督查指导。三是蝶舞清江·地心谷景区7.22事件后,督促县旅安委举一反三,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累计查出隐患共计31条,查处纠正违规经营行15起,对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力的,责令停业整改4家,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10人,行业通报批评12家次。对夏州长暗访发现的24条隐患开展了督办,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按期整改销号,目前已整改23条,1条计划于2023年底前完成整改,县安委办将持续跟踪督办。

(二)全面从严治党以及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1.针对“综合统筹管理存在短板,抓班子、带队伍效果不优”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已完成。一是领导班子成员常态化对分管股室、分管二级单位、联系乡镇中心(中队)进行集体或一对一谈心谈话,全面了解全系统干部职工思想状况,今年以来,班子成员开展集体谈话4次、一对一谈话11次。二是已经制定了《建始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将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三是将乡镇安全生产服务中心(中队)党员干部纳入主题教育参加对象,一并动员,同步组织学习,有力推动了对乡镇中心(中队)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由依靠属地管理向属地和主管部门“双向”管理转变。四是加大违纪干部教育转化和处理力度。对系统内受处分同志指定教育帮扶人,定期开展帮扶教育,促进受处分干部认识错误、改正错误,今年已开展帮扶教育5人次,同时对存在违纪苗条的同志进行谈话教育,并实施组织处理。

2.执法资源优化配置不够,执法公平性不足

(1)针对“执法主体分散”的问题

基本完成。一是县编办已批复《建始县应急管理局综合执法改革方案》,具体改革措施正在落实中,落实后将形成“统一执法、局队合一”的局面。二是已于2023年8月组织开展了矿山安全教育培训。综合执法大队挂牌成立后,将安排专人负责每年开展系统业务培训工作。

(2)针对“自由裁量尺度不一”的问题

已完成。一是目前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严格执行了法制审核程序。二是重大执法决定均坚持执行集体讨论制度。

3.针对“全链条跟踪监管救灾资金不到位,资金使用的精准性、时效性不强”的问题

(1)针对“对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发放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已完成。一是对该问题进行了倒查,因台账录入性错误及救助类别不明确的原因出现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发放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截止2022年底,2021年冬春生活救助整改资金7.557万元已退回至建始县财政局财政专户,并用于支付2022年冬春生活救助和购买应急棉被,其中用于冬春生活救助支出1.792万元,购买棉被指出5.765万元。二是在发放冬春生活救助资金确定救助对象时,严格执行发放救灾资金“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程序,村(居)民委员会、乡镇、县应急管理局股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班子成员、分管财务领导均履行签字手续,乡镇按不低于10%比例开展抽查。三是由省应急管理厅提前进行大数据比对,剔除直系亲属有财政供养人员、有消费型汽车、有商品房等家庭较好的对象,避免超标准超范围发放。10月26日已提交《冬春临时生活救助需求记录》,省应急管理厅于11月交付省大数据平台进行事前比对。

(2)针对“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发放不到位”、“救灾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

已完成。于9月19下发《关于做好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和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安排乡镇及时摸排上报需救助人口,于10月20日将2023年《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一览表》《倒损房屋恢复重建情况统计表》上报省厅,于10月24日上报省厅《2023年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补助资金请示》,确保上级及时下拨资金并第一时间发放至困难群众。

4.针对“前期市场调研不充分,政府采购活动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技术参数设置不科学”、“擅自更改采购方式”、“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资金”的问题

已完成。一是对“技术参数设置不科学”、“擅自更改采购方式”、“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资金”3个问题进行了倒查,由时任经手人写清情况说明。二是在8月10日组织的党委会专题学习上,学习了《采购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并在会上对采购流程、采购方式、变更采购方式后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采购过程、验收支付价款等方面进行了强调。三是对涉及需要对外支付政府采购资金的事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和机关管理制度。

5.抢险抗灾救灾物资管理漏洞大,存在资产流失隐患

(1)针对“物资管理账实不符”的问题

未完成。已对2019年民政局移交救助物资进行了清理(棉被352床、棉大衣50件、棉衣180件、折叠床126张、棉衣裤70套、毛巾被24床、毛毯50床、帐篷6顶、绒衣150件、北斗减灾信息终端12台),并与财务对接登记入账。

(2)针对“物资出库账账不符”、“物资出入库财务记账不规范”的问题

未完成。正在由物资管理人员对物资账册、实物进行盘点、清理,对前期未登记下账的出库物资进行核查、补充记账。

(三)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1.队伍建设有差距

基本完成。一是先后在2022年11月17日、2023年2月10日及24日召开党委会讨论局机关内设机构、局所属二级事业单位职责等问题,对职责交叉的,及时按照就近原则明确具体责任后,局党委向县委编办递交了《关于调整设置县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的请示》《关于优化设置应急指挥中心的请示》《关于组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请示》,解决了局机关内设机构设置不科学、不合理的问题以及局属二级事业单位职能与局有关股室职能交叉的问题,成功组建了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二是开展系统内轮岗交流,对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黄兆云、齐卫华、李中华三名同志进行了轮岗交流,向县委组织部门推荐选拔了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三是制定《县应急管理局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实施方案》,对在本系统局机关股室及二级单位、中心(中队)任中层及相当层次职务的任职时间纳入量化测评项目中积分。四是在县公安局出入境部门对本系统136人进行了登记备案,建立了干部因私出国(境)台账及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登记管理台账,由人教股制定了专人统一收集管理干部出国(境)证件,截至目前已收集管理本系统30人因私出国(境)证件,并存放在单位保密室。

2.党支部政治功能弱化

已完成。一是2023年5月支委宣传委员廖云胜调出本单位后,党支部于当月给县委直属机关工委上报了补选申请,并于8月8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了支委委员补选,会后召开支委会会议明确了补选支委委员的分工。二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开展支部主题党日,强化出勤管理,巡察整改以来,7、8月支部主题党日应到党员35人,其中6人为退休党员,在职党员29人,分别到会28人和25人,由于党组织关系转出,9月支部主题党日应到32人,其中退休党员3人,实际到会25人,参会率均超过了应参会的三分之二。三是党支部自查了组织关系空挂的情况,及时将工作岗位变动的3名党员(吴智军、廖云胜、陈玉锋)及不能经常参加组织生活的退休党员黄兴朝、肖远成、张松林的情况汇报给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并将相关组织关系转到其工作、生活所在地。四是切实加强党员的学习教育监督,按照实际情况对党组织关系已调出的学习强国学员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强化学习强国通报,目前通过常态化通报,暂无党员干部长期处于每月分数后五名,每月排名呈现动态、健康、有序的状态。

3.决策程序不完备

已完成。一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坚持“用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的原则。二是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感,在8月10日的局党委专题学习会议上对“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进行了学习。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廉洁高效的总体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程序和制度。

4.针对“运用四种形态力度不够”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已完成。一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对各级纪委监委通报的典型案例组织集中学习。二是2023年以来,对本系统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提醒谈话的党员、干部通报13人(次)。三是以“守住廉洁自律防线,筑牢理想信念根基”为主题召开2023年警示教育大会,传达学习全省警示教育大会精神,集中观看涉及应急管理领域的监督问政栏目《一问到底》及《忏悔录》等警示教育视频,组织干部职工现场进行交流,局党委书记、局长张祖会讲授廉政党课《廉洁履职  筑牢应急干部成事之基》,集中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四是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进行常态化监督,今年以来,提醒谈话12人(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局党委围绕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较真碰硬地开展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们将在前一阶段整改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继续大力推进整改工作,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坚持劲头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已完成的事项,既要认真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又要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和转化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要常抓不懈,持续用力,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按期全面彻底整改到位,真正做到让整改实际成效推动我局各项工作水平再上新的台阶,努力为应急管理事业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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