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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应急预案编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0 15:35 来源:建始县应急管理局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建应急文〔202142



局机关各股室,局机关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类应急预案体系,更好地发挥应急预案在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湖北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恩施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建始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根据州局的通知和我局领导要求,现启动涉及我局相关股室和局机关二级单位单位的自然灾害类和安全生产类应急预案的编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编修原则。

一是突出科学性。预案编制修订要遵循预案编制导则的基本要求,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组织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充分听取基层和专家的意见,做到结构合理、表述准确、处置科学。

二是突出实用性。预案编制要进行优化,能用图表的尽量用图表,能用数据的尽量用数据,切实增强预案的实用性。

三是突出可操作性。预案编制要结合各行业领域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情况,认真分析和总结,制定有针对性应急对策措施,提高应急救援工作的可操作性。

二、编修分工。

根据上级预案体系建设要求,结合我局实际,需组织修订的应急预案共10个,具体编修分工见附件。

三、进度安排。

时间安排:20216月至8月。

(一)成立专班(6月上旬)。各业务分管局领导为预案编修专班工作组组长,对预案编制负领导责任,督促指导牵头股室室、局机关二级单位负责人编修预案。各预案编修牵头股室、局机关二级单位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组织人员开展预案编修工作。其他相关股室要积极配合,支持牵头股室工作,。

(二)组织预案编修(6月至7月)。各牵头股室、二级单位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编修工作,收集资料,加强与州局对口处室和县直有关单位的衔接,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预案评审发布(8月)。编修工作完成后,各牵头股室、二级单位要组织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对应急预案的编修进行说明,并根据预案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报业务分管领导审核,按程序进行发布、报备。

附件:局机关涉及的应急预案编修分配表

建始县应急管理局

202168


附件

机关涉及的应急预案编修分配表

序号

类别

预案名称

预案编修牵头股室

责任领导

备注

1

总体

预案

建始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应急指挥中心

刘世华

2

专项

预案

建始县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综合股

宋昌砚

3

建始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救灾和物资保障股

王德中

4

建始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应急管理股

刘世华

5

建始县地震应急预案

应急管理股

刘世华

6

建始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应急管理股

刘世华

7

部门

预案

建始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危化和火灾防治股

王德中

8

建始县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危化和火灾防治股

王德中

9

建始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矿山安全监管股

雷泽雄

10

建始县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矿山安全监管股

雷泽雄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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