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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0号提案 会办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5-06-26 09:15 来源: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0号提案

会办工作的意见



建始县消防救援大队:

现将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20号提案提出的关于规范全县电动摩托车安全充电的提案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委员。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职责

我局高度重视,先后召开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题会议5次,传达学习群腐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和16件群众身边实事办理要求,安排部署整治行动。成立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组建11个整治行动组,全面推进整治行动。

二、强化宣传引导,提升质量安全意识

一是在建始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和充电器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自20241015日起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的生产企业应当申请CCC认证,2025111日起未经CCC认证并标注CCC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通过公告、微信、现场检查等多种形式提醒我县具备生产电动自行车电池能力的湖北省云康时代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若生产电动自行车电池应当申请CCC认证。二是在建始网(云上建始)公众号上发布了《致全县电动自行车消费者的一封信》,从六个方面(正规渠道购买,认准CCC标志;详细查验信息,确保车证一致;拒绝改装加装,避免安全隐患;使用原装电池,勿购低价电池;充电原厂优先,选择配套产品;注意充电时间,规范充电行为)引导消费者合理选购、使用电动自行车。三是在湖北日报、恩施新闻网、建始网刊登了《建始县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建始召开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业务指导会》等新闻报道,加大集中整治宣传报道,接受群众监督。四是举办电动自行车及其相关产品质量和标准培训,全县22家电动车经营单位负责人参加培训会议。会上,第三方检测机构专家围绕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标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强制性国家标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现场播放了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警示教育短片。会议要求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要进一步落实工业产品质量经营主体责任,不得销售未经强制性认证的产品和不符合强制性认证要求的电动车及相关产品,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动车及相关产品,不得为消费者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等关键性组件行为,不得将电动自行车整车与蓄电池拆分销售等。

三、推进行业自律,规范合规经营行为

组织51家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商签署《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并在店铺显著位置张贴,承诺不销售改装、拼装、加装的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电动车,不擅自改装原厂电器配件,不进行拆改限速、外设电池托架、更换大容量电池,不销售未经强制性认证产品和不符合强制性认证要求的电动车及配件产品,15家电动自行车经销商承诺覆盖率100%

四、开展执法检查,整治安全隐患

我局围绕制假售假、非法改装、违规认证等违法现象,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已开展三轮排查,出动执法人员246人次,检查市场主体104家次,录入监管系统45家,涉及小刀、台玲、绿源、爱玛、雅迪等多个品牌产品,办结5件违反《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案件,处罚款14000元。

五、加强监督抽检,确保质量安全

一是开展省抽不合格产品追溯。指导各监管所对照省抽14批次不合格产品,对辖区内销售电动自行车情况进行排查,严禁不合格产品在市场流通,经查未发现相关产品。二是开展县级产品质量专项抽检。组织县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检7家经营主体,抽检绿源、雅迪、台玲、金箭等7批次电动自行车,合格率100%

六、强化业务指导,督办责任落实

一是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县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的通知》,制定整治行动任务清单20二是发布《关于加强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经营单位监管的工作提示》,指导各监管所加强监管信息录入和对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管,调查辖区内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维修单位基本情况,督促经营主体履行质量安全承诺,积极配合省、州市场监管局开展产品质量抽检,加大违法案件处罚力度。三是对全县51家电动摩托车(含15家电动自行车)实施台账管理,督促企业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质量管理机制。

七、强化部门联动,铸牢安全防线

一是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开展电动自行车经销户排查摸底,强化对各经销商的政策宣贯和落实;以交通、消防事故典型案例为教材,讲解假冒伪劣、违法改装、非法充装等存在的安全隐患,筑牢群众安全底线;及时调阅公安交警部门上牌信息,倒查销售环节的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二是对接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等部门,共同参与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从生产、销售、上牌、使用、售后、维修和报废等多个环节共同发力,形成齐抓共管局面。

八、约谈即送平台企业,督促落实安全责任

组织召开即时配送平台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约谈会,约谈饿了么、美团2家即时配送企业。会上解读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管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对即时配送平台在电动自行车落实车辆审查、开展自查自纠、优化完善配送机制、加强骑手管理、健全政企协查机制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九、规范充电收费,保障消费权益

一是联合县发改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对8家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和22家物业服务企业召开业务指导会,发放价格提醒函,并要求自查自纠规范电动自行车收费行为;二是对22个国投充电站和41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经营主体实行台账式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持续纠正充电收费不公示的不规范行为。目前,中石化和国投营的充电站已完成价格公示,明码标价计费。小区充电收费公示正在有序推进中。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以案件查办为突破口,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严肃查处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和无证经销、非法拼装改装等行为,确保整治行动见效。






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626


主管领导 向 丹 联系电话13597751088

经 办 人 唐克清 联系电话13451027391

邮政编码44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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