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关于建立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85号)、湖北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关于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的实施意见》(鄂人社发〔2020〕4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积极预防和化解劳动关系领域突出矛盾,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现将建立我县劳动关系领域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把握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范围
要充分认识建立劳动关系领域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意义,把握劳动关系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风险、新特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坚持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对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预判、监测、预警和处置工作,不断完善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防控机制,提高和谐劳动关系治理能力,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对以下影响劳动关系稳定情形,应及时纳入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范围。
(一)因用人单位主体消亡、停工停产等原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二)用人单位规模性裁员;
(三)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四)因用人单位应保未保、应缴未缴社会保险法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五)重大集体劳动争议案件;
(六)其他影响劳动关系稳定的各类情形。
二、建立劳动关系领域风险动态监测制度
(一)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能,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聚焦劳动关系风险易发多发的密集型建筑、制造、服务业企业以及新就业形态等行业领域,重点关注转制改制、兼并重组、关闭破产企业,运用劳动监察投诉、失业率监测、就业失业登记、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企业经济性裁员等常态化信息统计和分析手段,建立劳动关系风险常态化监测机制。综合产业结构、所有制比例、企业规模和本辖区经济发展水平、职工队伍分布等因素,选择用人单位和职工作为劳动关系定点监测对象。
(二)运用大数据风险应用、部门联动、风险防控排查和走访调查等形式,重点对劳动合同签订、集体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工资支付、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缴纳和劳动争议等情况进行常态化监测调查,及时掌握和推送劳动关系领域风险动态,守好第一道防线。同时加强与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劳动仲裁、劳动监察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提高劳动关系风险监测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三、建立劳动关系风险定期研判制度和部门联动处置制度
(一)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优势和作用,加强成员单位间的沟通联动,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商研判制度,共同研究制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政策规划,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会商,分析劳动关系面临的形势和重大问题,提出风险防控的措施和意见,深入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遇重大或特殊情况,立即召集劳动关系三方进行会商沟通,必要时邀请有关部门和专家参加会商研判会,并视情向县委、县政府报告。
(二)强化劳动关系、 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就业失业、社会保险等系统内业务单位之间的协作联动处置机制,按照各自职能协调做好企业裁员、群体性劳动仲裁案件、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企业养老保险费缴纳的监测、排查和处置。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劳动关系双方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及时排查化解因劳动关系矛盾可能引发职工集体上访、怠工、停工等群体性突发事件。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劳动关系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理劳动关系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防范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三)加强与综治、公安、政法、税务、信访、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做好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群体的监测,对涉及相关部门的劳动关系领域风险和纠纷实施联动处置。
四、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风险分级预警报告处置制度
根据劳动关系风险的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发展态势等情况,对劳动关系风险实行三级预警、分级报告、分类处置制度。
(一)行业、企业存在劳动关系风险, 已经或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集体停工或重大集体劳动争议案件等情况,涉及人数20人以下,影响范围较小的,实行一级预警。
(二)行业、企业存在劳动关系风险, 已经或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集体停工或重大集体劳动争议案件等情况,涉及人数20 人以上50人以下,影响范围较大的,实行二级预警。
(三)行业、企业存在劳动关系风险, 已经或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集体停工或重大集体劳动争议案件等情况,涉及人数50人以上,可能出现大范围蔓延的,实行三级预警。
预警情况出现后,由三方会同风险涉及职能部门会商研判处置,引导劳资双方通过调解和合法程序解决争端,及时化解劳动关系方面的矛盾,避免事态扩大和矛盾升级,研究确定和发出预警,并向县委、县政府或州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报送《劳动关系风险防控预警信息情况表》,同时向企业发送《劳动关系风险预警通知书》。出现三级预警的及时向州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报送《劳动关系风险防控预警信息情况表》。
五、其他要求
(一)提高站位,强化领导。县劳动关系三方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加强劳动关系风险预警跟踪管理,及时消除预警信息。各部门要“搭车”现有监测网络,实现与企业“连线”、与企业职工对话,畅通劳动关系各方诉求渠道,指导和帮助企业及时妥善处理劳动关系风险隐患。
(二)强化责任,抓好落实。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劳动关系风险监测和预警报告责任,坚决杜绝漏报、迟报、瞒报等行为。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县劳动关系三方和各部门要及时发现和推广本地各行业在劳动关系领域风险监测预警和处置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营造良好的和谐劳动关系氛围。
附件:1.劳动关系风险防控预警信息情况表
2.劳动关系风险预警通知书
建始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6日
附件1
劳动关系风险防控预警信息情况表
报告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 | 内 容 |
预警名称 | |
预警评估 等级 | |
预警内容(时间、经过、地点、经过及影响) | |
原因分析 | |
发展趋势 预测 | |
已采取措施及成效 | |
下一步工作方案 |
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劳动关系风险预警通知书
项目 | 内容 |
预警对象 | |
预警等级 | |
预警内容及意见建议 | (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
整改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方案 | (预警对象盖章) 年 月 日 |
注:此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发预警对象留存,一份由预警对象填报整改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后反馈预警通知发出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