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龄津贴政策的解读
政策依据:恩施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电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龄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湖北省民政厅文件《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民 政发〔2020〕35号)、恩施州民政局文件《关于落实“三个下沉”要求推动民政领域高频服务事项审批权限下放的通知》。
政策对象:具有本行政区域内户籍的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人。
补助标准:高龄津贴管理实行属地管理,根据地方政策落实,目前各县市补助标准为: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咸丰县、巴东县,5县市发放标准一致。80-89周岁,50元/人·月;90—99周岁100元/人·月;100周岁以上500元/人·月。宣恩县:80—89周岁,20元/人·月;90—99周岁,50元/人·月;100周岁以上400元/人·月。来凤县:80—89周岁,50元/人·月;90—99周岁,200元/人·月;100周岁以上500元/人·月。鹤峰县:80—89周岁,50元/人·月,年满90周岁的老年人每月发放100元,每增长一周岁每月增加50元,依次递增至99周岁;年满100周岁的老人每年发放10000元长寿津贴,每增长一岁每年增加1000元。”
审核审批流程:积极探索高龄津贴发放管理改革,实行‘免申即享’全新模式。通过信息比对,由村或社区联系老年人及其家属,提供身份证号和‘一卡通’账号,高龄津贴的申报由村(社区)工 作人员全程代办。从‘坐等申请’转变为 ‘主动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