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养老机构投资指南
一、投资环境
建始县位于湖北南边陲、武陵山腹地,居北纬30°03′至30°54′、东经109°32′至110°12′,东连巴东县,以野三河为界;西接恩施市,以太阳河为界;南邻鹤峰县,以长河、茶寮河为界;北与重庆市奉节、巫山两县接壤。海拔高213米至2090米,属亚热带季风湿润型的山地气候,年均气温10℃~16℃。县域版图形似蘑菇,国土面积2665平方公里,南北长89千米,东西最宽64.5于米,最窄12.5千米。
全县辖7镇3乡,40个社区,139个村。2022年末,户籍人口50.22万人,男性26.02万人,女性24.20万人,城镇人口12.92万人,乡村人口37.30万人。
建始钟灵毓秀、人文荟萃,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和光荣的革命传统。建始是贺龙领导红军建立的湘鄂西革命根据地和湘鄂边苏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建始是辛亥革命元老朱和中、民国政府要员吴国桢和著名作家韦君宜的出生地。建始民歌 “黄四姐”入选世界百首优秀名歌,享誉海内外。中国科学院在建始县巨猿洞发现的距今195——215万年的“建始直立人”化石,被认定为中国乃至亚洲最早的古人类。
2022年年末我县现有养老机构12家,其中公办养老机构10家,民办养老机构2家。乡镇养老服务综合体3个,86%村(社区)建设有村(社区)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全县共有养老床位数4206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数为1611张,民营养老机构床位数为154张,村(社区)养老床位数为2441张。
二、申请条件
(一)举办人是依法成立的组织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有符合规定的名称、住所、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三)有符合规范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要求的基本生活用房、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
(四)有与开展服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人员;
(五)有与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资金;
三、办理程序
(一)不再实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自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发布之日起,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受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申请,实行备案管理制。已经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且在有效期的仍然有效,设立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不再换发许可证。
(二)法人登记工作
1.设立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后,举办者设立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民政部门作为主管单位,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依法向所在地民政部门或审批机关申请社会服务机构法人登记,对批准成立登记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实行双重管理体制。所属地民政负责社会组织登记部门履行登记管理机关具体职责,负责养老服务业务部门履行业务主管单位具体职责。
2.设立民办经营性养老机构。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后,举办者设立经营性养老机构,依法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企业法人登记。对批准成立登记的民办经营性养老机构,实行双重管理体制。所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履行登记管理机关具体职责,民政部门履行业务主管单位具体职责。民政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信息推送、信息共享等机制对接,及时掌握养老机构企业法人登记信息。
(三)备案登记工作
1.养老机构法人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并自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须到当地民政养老业务部门进行备案。
2.所在地民政部门在接待举办者政策咨询时将告知其备案要求,提供备案材料样张、养老机构基本条件告知书以及网上下载渠道,引导做好备案相关工作。
3.举办者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备案信息,填写备案材料。各地行政服务中心的民政受理窗口统一接收举办者提交的备案材料。民政受理窗口收到备案材料后及时转交养老服务业务部门受理,对于材料不全的举办者应告知其补全材料后备案,对材料齐全者将及时提供备案回执,回执可通过民政受理窗口预约转交或挂号信邮寄给举办者并应告知养老机构运营基本条件、本区域现行养老服务扶持政策、监管制度等。
4.养老机构备案登记将作为其享受床位补贴等相关扶持政策的重要依据,对于自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未进行备案登记的养老机构,将不列入本年度及下一年度床位补贴等相关扶持政策支持范围。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建始县民政局养老服务股 0718-3230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