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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关于网友留言“关于安来高速红石垭至西密山隧道沿线炮震炮损问题”的回复

发布时间:2025-12-11 09:30 来源:建始网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留言标题:关于安来高速红石垭至西密山隧道沿线炮震炮损问题

留言时间:2025-11-28

留言内容:尊敬的何县长领导!我反映建始县长梁乡安来高速红石垭至西密山隧道口沿线炮震炮损补偿情况,因修建高速公路是利国利民国家大事,沿线老百姓给于大力支持。但高速路开工的时候并没有告知老百姓有炮震炮损的情况。但老百姓发现这个问题之后,要求村,乡,中铁二十四局和乡高路办各级领导来处理,领导答复是以后会处理,但是到了高速路要修建完毕了。而各级领导来处理炮震炮损的问题,要求按照第三方检测的标准来补偿,而老百姓都这个标准一无所知。 2第三方检测机构为宜昌格豪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标准为炮震距离为187米,在这187米范围之内,又划分几个等级,石墙房屋,砖混房屋,土坯房屋,现在只给石墙房屋和土墙房屋定损,而损坏的砖混房屋不定损。又出具一个标准,砖混房屋要求在87之内。难道187米炮震可以跨越震动,跳过100米去震石墙房屋吗?请问这是什么道理。 3,11月26号现场来了相关工作人员定损处理,我们要求在砖混房屋看一眼都不看,工作人员一再推诿,那就是按照标准来,为什么开工的时候不和老百姓说清楚,把老百姓的房屋损坏了就按照标准来,请问为什么这个标准在开工之前不提前告知老百姓,不进行公开公示。 4现在老白姓的要求就是公平公正的来处理,房屋受损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定的标准有 很大的误差,根本就没有结合实际情况来处理问题。 5希望分管的各级领导能不能考虑老百姓的诉求,结合实际情况处理问题,因为老百姓是弱势的一方。

回复内容:尊敬的网友,您好!来电人反映的情况,经核查,来电人的房屋在炮损范围外,我镇无正当理由要求施工方予以赔偿,请来电人理解,同时,来电人也可收集相关证据,通过法律渠道维权。

回复单位: 建始县长梁镇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2025年12月11日

责任编辑:吴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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