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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关于网友留言“分户立户”的回复

发布时间:2025-12-08 08:45 来源:建始县公安局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留言标题:分户立户

留言时间:2025-12-03

留言内容:请问分户需要哪些手续

回复内容:尊敬的网友:你好!关于您留言的相关问题,我单位做如下回复:已与来电人姚乾金先生电话联系,对于其分户口问题,工作人员告知了《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规范》第二章第一节第十八条及第十九条相关政策,因其户籍地址在城镇规划区域,现不满足原址分户要求,在除原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之外,能提供其他合法稳定住所条件下,可办理迁户业务,同时告知后续有疑问可直接电话咨询工作人员,姚乾金先生表示已知晓并满意。。

回复单位:建始县公安局

回复时间:2025年12月5日

责任编辑:吴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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