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管理办法(修订版)》,我局于2022年9月21日向建始县各单位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截至9月28日下午,共收到意见和建议5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单位 | 反馈意见 | 修改依据 | 采纳情况 |
1 | 县委宣传部 | 无意见 | ||
2 | 县税务局 | 无意见 | ||
3 | 县总工会 | 无意见 | ||
4 | 县财政局 | 无意见 | ||
5 | 县市场监管局 | 第二十二条12345热线不予受理内容包括:建议增加一项内容“(十一)恶意投诉、职业索赔等行为”。 | 依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 号领布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 第十五条“投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三)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 | 否 |
建始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