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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始网消息(通讯员吴开胜)2008年,我县实施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区在高坪镇塘坝子村,项目主要任务是整修河道1740米。在日前举行开工会时,县农发办向到会的工程设计人员、监理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镇政府分管领导、村委会负责人及村民代表宣布,从实施本项目开始,今后农发办对土地治理项目将采取两项新的举措。新举措的实施,也是我县为迎接2009年我州全面进入财政部创办的民族地区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创新实验区,在土地治理项目管理上作出的有益尝试。
在工程施工过程监督上,切实搞好群众监督。除监理工程师和农发办专管员监督外,在实施项目的乡镇,由乡镇政府组织成立由乡镇政府、村委会、村民三方代表共同组成的监督小组,实行明、暗两种方式监督,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按正常渠道反映到县农发办,由农发办按正常程序解决。
在工程质量跟踪上,实行追溯制和退出制。对于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又经过一年汛期检验的工程,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范围内,由县农发办组织有关方面的技术人员进行论证,除正常损毁之外,无论涉及设计、施工、监理哪个方面的问题,都实行追溯制,对问题严重的实行农发项目退出制,并在州内媒体予以公布;属于乡镇在工程管护上存在的问题,由乡镇自行整改,问题严重又整改不力的,农发办按程序报请县政府;三年不在该乡镇实施农发项目,并在县内媒体予以公布。(编辑蔡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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