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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始网消息(通讯员胡俊清 向建华)截止11月20日,县国税局入库煤炭税收750万元,较上年同期545万元增长37.6%。
今年以来,县国税局采取“查、定、评、控”的管理方法,抓好煤炭行业税收工作。“查”,即强化对煤炭企业的户籍巡查和现场检查,准确掌握企业基本情况和生产经营信息;“定”,即加强对煤炭企业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对达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而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13%计算征收税款,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评”,即加大对煤炭企业的纳税评估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和途径了解掌握企业的工资发放、电费耗用、爆破物资、坑木使用等有关情况,分析研究煤炭企业生产环节的内在规律,根据有关材料的耗用情况计算投入产出比;“控”,即严格实行以票控税制度,不允许为外地煤炭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为煤炭经销商代开发票,必须由销售商提供上游煤矿企业开具的普通发票。(编辑蔡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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