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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讯(记者彭绪艳)与弟媳搞不正当两性关系,又怀疑弟媳对自己“不忠”,遂用雷管将弟媳炸死。6月2日,故意杀人犯、利川市忠路镇向阳村九组村民何明祥被执行枪决。
现年40岁的何明祥,与弟媳谢某有不正当两性关系,同时他又怀疑弟媳与本村另一村民谭某有不正当两性关系,遂对其怀恨在心。
2006年5月6日晚8时许,何明祥酒后到谭某等人打工所住的工棚中吵闹,并骂谢某不正经。被他人劝开后,何明祥便回到自己居住的工棚,取出一个装有20发雷管及导火索的塑料袋和一把小刀,准备去找谢某。他用小刀割了一截导火索装在其中一发雷管上,到谭某等人所住的工棚找到谢某,谢某看见何明祥便转身离去。何明祥尾随谢某至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关东村一组一石场旁,将点燃导火索的雷管放入塑料袋中,用左手将塑料袋按在谢某腰间,右手将谢某抱住,雷管引爆后,致使谢某当场炸死,何明祥的左手被炸断。州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何明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何明祥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何明祥的上诉,维持原判,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故意杀人犯何明祥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下达了执行死刑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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