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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县人民政府决定:
黄黎明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行政服务中心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谭明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县畜牧局副局长职务;
黄晓华同志任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学林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施赟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黄正堂同志任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胡文江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刘则文同志任县中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二OO七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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