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检查分两个阶段实施,检查对象为全县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及建筑业的单位和个人;检查时限为2008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涉及税收违法行为的,追溯到以前年度;检查内容涵盖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建筑业专用发票和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单及其他重大涉税问题。
此次检查是该局加强税源监控,防止税款流失的一项重要举措。为督促指导税收检查工作的开展,该局成立了以房地产及建筑业税收检查工作组,具体组织实施税收检查工作。通过检查,将达到总结经验,整改提高,堵塞漏洞的目的,把我县房地产及建筑业的税收征管提升到一个全新的水平。(编辑田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