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院在办案过程中,总结出了渎职犯罪“四促预防法”,即以查办案件促预防,以法制讲座促预防,以宣传调研促预防,以参与各类调查、检查促预防,切实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据悉,去年以来,该院共立案查处玩忽职守案1件2人,并案查处重大责任事故案1件3人,向县委、政府书面建议1次,为有关职能部门、乡镇进行法制讲座4次,发放渎职犯罪预防手册200余份,派员参与各类调查20余次。